了解一些專業(yè)的知識:
一、<<中國—東盟自由貿易區(qū)>>原產地證書概述(一)簽證國家 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亞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 (二)證書名稱證書英文名稱:《ASEAN-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E》,簡稱《FORM E 證書》或《東盟證書》。(三)簽證產品《中國——東盟自由貿易區(qū)優(yōu)惠原產地證明書》的簽發(fā),限于已公布的《貨物貿易協(xié)定》項下給予關稅優(yōu)惠的產品,這些產品必須符合《中國——東盟自由貿易區(qū)原產地規(guī)則》。(四)證書文字證書內容以英文填寫。二、申請書書面申辦東盟證書時采用FORM A申請書。申請書的項目應如實填寫,與證書相同的欄目應與證書內容一致。申請書由產地證申報員署名并加蓋申辦單位中英文印章。電子辦/證系統(tǒng)申請書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。三、證書編號??? 證書編號填寫在證書的右上角。東盟證書編號須填寫證書種類識別字母“E”,其余部分可參考Form A證書號的編排方式。例如:E08470ZC20390038。四、證書填制第一欄:填寫出口人合法的全稱、地址和國名。該出口人必須是在我局登記的公司。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報可在其名稱、地址后加打“ON BEHALF OF (O/B)”、“CARE OF(C/O)”或“VIA”然后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稱(或地址)。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稱、地址的不得申報。第二欄:填寫收貨人合法的全稱、地址和國名。最終受貨人不明確時該欄可以填寫“TO ORDER”。第三欄:填寫離港日期、運輸工具號和卸貨港。離港日期前可加打“ON” 或“ ON/AFTER”表示確切的出貨日期或隨后幾天可能的出貨日期。運輸工具號不祥可簡單打運輸方式,如:“BY SEA” 或“BY AIR”。根據(jù)需要可簡單加打運輸路線,如:“SHENZHEN VIA HONGKONG”。卸貨港必須是東盟各國的港口。第四欄:進口國海關在該欄注明根據(jù)協(xié)定是否給予優(yōu)惠。第五欄:??? 該欄可填寫貨號編號或留空。第六欄:填寫包裝上的運輸嘜頭及編號。嘜頭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樣。不得填寫“見提單”或“見發(fā)/票”等。嘜頭是圖案形式的可采取貼嘜。將嘜頭復印粘貼到證書的第五到十欄空白處,不能出邊框,不能覆蓋。一頁貼不完可貼在第二頁,依此類推。第七欄:列明每種貨物的詳細名稱,并使其能與發(fā)/票上的貨名及H.S.編碼上的貨名相對應。注明包裝數(shù)量及包裝方式。貨物無包裝,應注明“散裝(IN BULK)”或“裸裝(IN NUDE)”。嘜頭上注明是掛裝的衣物,可打總“件數(shù)(PCS)”。 對應貨物名稱注明六位數(shù)的協(xié)調制度編碼(H.S.編碼)。第八欄:注明申報貨物享受優(yōu)惠待遇所依據(jù)的原產地標準。(一)如貨物完全原產,填寫“×”。(二) 如貨物含進口成份,其國產價值成份≥40%,填寫國產價值的百分比,例如:“45%”。(三)貨物含進口成份,中國—東盟自貿區(qū)累計價值成份≥40%,填寫該累計價值的百分比,例如:“45%”。(四)產品符合特定原產地標準,填寫“PSR”。 第九欄:填寫貨物數(shù)量的計量單位。計量單位應依據(jù)發(fā)/票所列的銷售單位為準。如:“公斤”、“臺”、“件”、“雙”、“套”等。填寫貨物的FOB價值。第七欄的品名、H.S.編碼、第八欄的原產地標準及第九欄的計量單位要一一對應。? 第十欄:填寫發(fā)/票號,發(fā)/票日期。第十一欄:填制申報日期,申報員簽名,加蓋公章。第十二欄:填制簽署日期,由經授權的簽證人員簽名,簽證機構加蓋“FORM A”字樣的簽證機構備案印章。五、后發(fā)證書的簽發(fā)貨物出口十天后申辦的證書需按后發(fā)證書辦理。后發(fā)證書簽證要求按普惠制后發(fā)證書的簽證要求執(zhí)行。證書簽發(fā)后需在證書第十二欄上方加蓋“ISSUED RETROACTIVELY”印章。六、更改證書的簽發(fā)證書簽發(fā)后出口人發(fā)現(xiàn)證書錯誤可對證書進行更改申請。更改證書簽證按普惠制更改證書的簽證要求執(zhí)行。七、補發(fā)證書的簽發(fā)??? 證書被盜、遺失或損毀,出口人可辦理證書補發(fā)。辦理時需提供原證書正本的復印件或第四副本,同時提供相關的商業(yè)單證的復印件,如提單、報關單。證書簽發(fā)后需在證書第十二欄上方加蓋“CERTIFIED TRUE COPY”印章。八、證書有效期 自證書簽發(fā)之日起一年內有效。九、直運規(guī)則產品運輸必須符合中國—東盟自貿區(qū)原產地直運規(guī)則。經香港、澳門轉口至東盟各國的貨物,在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(fā)的《中國—東盟自由貿易區(qū)優(yōu)惠原產地證明書》后,出口人可持上述證書及有關單證,向香港、澳門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申請辦理“未再加工證明”。十、出口人聲明每批貨物的船上交貨價格不超過200美元,則無需辦理產地證。出口人向進口國海關簡要聲明即可。離岸價不超過200美元的郵遞品也應照此辦理。十一、其它簽證要求其它簽證要求按普惠制證書的簽證要求執(zhí)行。